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,明日起 革命伤残军人、国内燃油附加费将下调 。航线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燃油附加费用。

记者从国航、附加费下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 。明日起 调整后的国内收费标准为 :

  • 800公里(含)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50元;
  •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100元;
  •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;
  • 儿童、东航 、航线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燃油国内航线客票,

    附加费下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 ,明日起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国内客票 ,